(一)機電工程項目是指按照總體設計進行建設的項目總成,范圍通常包含:
1.在廠界或建筑物之內總圖布置上表示的所有擬建工程。
2.與廠界或建筑物與各協作點相連的所有相關工程。
3.與生產或運營相配套的生活區內的一切工程。
4.某些項目(如長輸管道工程、輸配電工程)則以干線為主,輔以各類站點,干線施工完成后,依法設置保護區,有明顯警示標識,而無廠界。
(二)機電工程建設項目組成部分
機電工程建設項目一般由下述各項中的一個或幾個部分組成:
1.工藝裝置或單元,可能是一套或多套。
2.公用工程,包括室內外工藝管網、給水管網、排水管網、供熱系統管網、通風與空調系統管網;變配電所及其布線系統;通信系統及其線網。
3.輔助設施,包括空壓站、制冷站、換熱站、供氧站、乙炔站、供汽站等各類動力站;還有化驗室、廢渣堆埋場、廢水處理回收用裝置和維修車間等。
4.按總圖布置標示的工程有大門、警衛室、圍墻、運輸通道、綠化等。
5.倉儲設施,包括倉庫、各類儲罐和裝卸臺等。
6.消防系統,包括各類消防管網和消防設備站,以及火災報警系統。
7.生活辦公設施,含辦公樓及宿舍區。
8.相關工程,包括引入的電力線路、給水總管、熱力總管、排水總管、污水總管,以及專用鐵路、通信干線、公路等。
(三)機電工程建設項目專業組成
介紹每個具體項目依據項目性質由以下幾種專業工程聯合組成:土建工程,給水、排水、采暖、衛生工程,電氣工程,通風與空調工程,工藝管道工程,工藝金屬結構工程,設備安裝工程,爐窯砌筑工程,自動化儀表工程,建筑智能化工程,自動消防滅火工程,防腐絕熱工程,通信工程,太陽能利用工程,其他。